山东泗水:暴力强拆屡遭删稿 到底是谁给的权利 ——查处结果如何
山东泗水:暴力强拆屡遭删稿 到底是谁给的权利
——查处结果如何?
——查处结果如何?
一则《山东泗水现场换装上演违规强拆大戏》的稿子被多个网站转载,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然而刊发转载后稿件屡遭被删!稿件被删后也一直未见当地政府做出任何回应,按照常理如果稿件内容有误,应该有个正面回应才对,否则应视为内容属实。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错则改,就是好同志。对于这次疫情期间组织暴力拆迁、稿件屡遭删除,到底是谁给的权利?
虽然,此事在经过各大新闻网站的曝光掀起的巨大影响后,一直未见当地政府做出任何回应,对于媒体的报道,查处结果如何?有关部门是否介入调查?。
附报道全文如下:
编者按 拆迁的底线是不能降低被拆迁者在拆迁前的生活水平,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而近期在山东省泗水县却上演“强拆”大戏,花样百出……
山东泗水:现场换装上演违规强拆大戏
近期,多次接到山东省泗水县泗河街道居民孔某实名反映称:“因当地搞地产开发,自家四层房屋被暴力强拆。”
十余年前,补交罚款后被默许建房
孔某说:“2002年8月22日,时任卫生局长刘某某和他仁兄弟孔某丰还有陈某营三人共同出资买的泗水县考棚街卫校的国有土地。他三人把土地分成三份。我在2007年4月14日和陈某营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内容为转让原泗水县卫生进修学校院落内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一块国有土地。2007年11月1日我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然后施工方开始挖地基,建设局来找不让建,让去交钱,并许诺以后可以办房产证。同年11月8日,我和另外两户去建设局交钱,三家三排房子,一家两万,共六万元。建设局给了收款凭证。然后房子开始建设,楼房长26.2米,宽11.2米的4层住房,一楼是七个车库,二、三、四楼是住房,东西两户,一共六套,三个月就完工了。”
法院曾因补偿标准过低撤消当地房屋征收决定
“2011年4月6日,县里颁发了泗政发(2011)15号房屋征收决定,说我们这是违章建筑。我们于2012年6月11日向济宁中院提起行政诉讼。2012年7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市中院撤消了泗水县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问题因此搁置下来。”孔某说。
拆迁工作没的商量,只沟通过一次
直接强拆现场
2018年4月,孔某收到《古城路北原卫校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办法》《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表》。房屋产权置换是拆一补1.06平方,车库是1200元一平方。旁边天下景城小区车库9000元一平米,孔某提出车库置换车库,也不被允许。车库1200元一平米和旁边差距很大,孔某就没有签字。孔某房子西侧他有个2层楼的小院没有车库,那个他勉强签字了。孔某回忆说:“时隔一年,也就是2019年8月,县建设局刘科长给我打电话,让我们去建设局谈谈,第二天上午我们一家三口去的,当面说了一下我们的想法,我说我们要房子,想法基本是房子换房子车库换车库。他却态度强硬说:‘不行,车库就那8个,人家选了你就没有了,谁让你不早点签字呢,车库是配房,只能给你1200元一平米,不可能车库换车库。’我说:‘人家把房子选完光剩6楼了,能不能不全部给我们6楼,能不能给调几个别的楼层’。他说这个也不行,我说我要钱,车库和房子统一全6000元一平米,把钱打到我卡上,我立马搬出。他说你们这个要求我给领导汇报汇报,然后有事电话联系。从此以后了无音信。”
同意不同意,先拆完再说
“2020年的3月初,听街上邻居说,有一帮人去我家了,可能要强拆,我喊孔庆丰和我老婆去现代农业大楼15楼去找了任局长,任局长说:‘具体细节你们去找建设路的刘兴水谈,这个每户的40000的奖金,我可以承诺给你,如果他们不给你,我从我家里拿也给你。’我们回来的路上,任局长给孔庆丰打电话说,别让我去现场去了,明天就要强拆我的房子,到时候都弄得不好看,然后我老婆给建设局刘科长打电话,他说:‘价格领导定了,如果你想谈就同意2018年的政策,要货币补偿4500多元,车库还是1200元,要房子光6楼,也没有车库,就算你现在同意也必须房子拆之后再签协议,我老婆对他说,能不能见面谈一谈,他说没有这个必要,如果你同意就拆完以后按2018年的政策奖每户4万还有。你要是感觉不同意那就再说吧。”孔某说。
孔:“3月25日上午9点多,来了一辆120的救护车下来了一群人,所有人都得带着口罩,又有两名黑衣男子和几个穿着防护服的人,到我家里说:疫情期间对老旧小区进行消毒。我们让他进来了,一帮人到我家里,每个角落每个房间全部都看了一遍,也都消了一遍毒。我感觉有点反常,因为他们种种行为太过于反常。还不时的拍房子的照片,而且走遍了我房子的每个角落。最后还让家人都登记了,姓名、电话和身份证号码,还问有水有电吗?还问你们一家都是曲阜的吧。他们走后,我感觉不好,就找了律师,来咨询房子的事,律师建议我们申请《人身财产保护申请书》。我当天就让律师赶到我们这里,我们见完面,把所需材料准备好,下午二点多到泗水县公安局递交了申请。公安人员回复我们说:‘这个东西我们接受了,但是我会让你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联系你。’直到房子强拆,我也没有接到电话。从公安局出来,我们又去了泗河街道办事处405室去交告知书,405室让我们去406室,406室某领导说,他们不收,说我们是国有土地归建设局管,让我们在去建设局。后来我们当天下午就把告知书邮递到了,泗河街道办事处406室。下午我接到家人电话说,上午去的那帮防疫人员又去了。”
“防疫”人员现场换装,车辆遮挡号牌
视频资料显示:3月26号早上9点救护车来了一辆,穿着防护服带着口罩,来了六七个人,说是又来防疫的。孔某没有开门,他们喊了几句就走了,过了几分钟卫生局任局长带了2个救护车,下来10几个人,下车后穿上防疫服又来喊门,这次孔某也没有开门,也没有回应他,然后报警了。到了10点08分,孔某发现竟然和3月18号、19号建设局刘科长一行六七个人又来到了现场。孔某和其家人商量,敲门也不开,如果说真的强行进入,就不能反抗,直接走出去。10点26分出现了几个人,其中一个提着工具箱,好像是电工。10点30分左右特警的车辆,车牌号是0056一行几人在孔某房子东边那里停车等着。10点36分有一个领导去特警车前,说了几句话,然后特警才开到孔某家门口。10点37分一辆黄牌大商务车车牌号鲁H24D76(后被遮挡)拉了一车人,前面有一辆警车商务车牌鲁H2179警一起来到孔某房子东侧。10点42分黄牌商务车下来很多人,正在穿防护服戴口罩11点31分一个白色的拖车开始拖孔某家东大门门口货车。12点13分现场穿防护服的人员带灭火器撬棍压力钳和武装人员携带盾牌以及棍子,开始破坏孔某家楼房门强行进入。12点17分孔某老婆因为害怕主动走下来,被强行架走。12点19分穿防护服人员和武装人员强行进入2楼。12点23分穿防护服的人员在楼内威胁说:下来老实实的行,你只要不老实,照死里揍你,只要是不老实,先揍了你再说。另外一个人说:一个人50万,先下来吧。12点26分人员强行撬开2楼西户防盗门,进去殴打了孔某的家人。12点27分孔某干儿从房子冲出来,防疫人员拿铁的撬棍及武装人员拿着盾牌一路追赶,直到孔某干儿子翻墙跑了,他们才回去。12点29分在楼里的孔某亲朋被打的站不起来,从地上强行拖拽,拖拽过程中穿防护服人员,还抻手打他耳光,被拖到一辆车牌号鲁HZ958E的面包车上,四个人压着他拉到圣水峪南孙徐山顶上把手机抢走把鞋脱掉丢在山顶上。随后他自己从山顶上走下来,在附近村民那里借的电话报警,警察那边说自己打车回来并未出警。12点30分孔某问楼下的人员:你们凭什么强拆我的房子,你们有法院的判决书吗?你问问他们给我谈过吗?压根就没给我谈过就强拆我房子,你给我的合理我签,不合理我能签呀?当场有个徐主任说:你在这样下去,你非得倒大霉。12点31分特警再次来孔某家。(孔某补充了一句:特警每次来只是录像和询问我们的情况,然而我们向特警反应他们打人撬锁多人冲进我家里。特警并未制止也没有把现场任何人员带着,也没有询问现场作案的人员)。12点36分来了大型黄色拖车把孔某东大门货车强行拖走。12点37分孔某和孔某大姐孔某三嫂被强行带走。12点45分孔某内弟被强行带走。孔某在现场和任局长还有一个姓徐的主任多次交谈孔某的房子被拆了怎么办?你们总要给我个说法。让我们谈谈怎么赔偿。他们说不谈。随后孔某又请求说千万不要打我儿子,在多次交涉下13点40我儿子下楼开车离开。13点45分挖掘机拆了孔某的车库门。14点55分房子拆的面目全非。17点02分楼房东侧拆塌。17点15分楼房西侧拆塌。就此房子成为一片废墟……”
事情发生后,被拆迁户仍抱着一丝希望,并不相信结果就是这样了。便再次找到建设局刘科长及卫生局任局长希望沟通解决,但得到的答复却是,按程序走吧。
强势的拆迁下,群众利益如何保障?
对于“违建”的说法被拆迁户提出颇多质疑:建成多年的房屋并非一日所成,为何当时未对其劝说、阻止?处罚后对其默许建设不就是默认房屋合法吗?如果是违建,为何2012年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撤消了县里的房屋征收决定?现在因为搞地产开发又定为‘不合理’建筑?若违建何来“奖励4万元”的说法?强制拆除有没有裁决文件?如此拆迁对群众造成的损失又该如何补救?难道只能去告?为此,记者特地联系了政府办。政府办让宣传部和记者对接。记者和建设局沟通,建设局没有提供任何相关证据,只是找各种理由推脱。最后,记者都没有看到关于拆迁补偿的任何文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部党委下发《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若群众的意愿得不到尊重,群众的权益不能依法保障,最终会导致政府权力缺失,降低阳光下政府职能的效率。泗水县这次“疫情排查”似乎圆满成功,但在周边群众眼里,这次排查是为了什么都心知肚明。试问,如果拆迁单位真正为民着想,拆迁工作认真依法执行对待,先解决安置补偿等问题,使群众心里明白,谁还愿意去搞特殊?《征收补偿条例》明确了“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这使被征收人安心、放心,也便于依法征收的顺利进行。
拆迁问题是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必须面临的,如何妥善处理、安置被拆迁者问题当地政府需要仔细斟酌。拆迁问题直接连着民生、民心,怎么拆、如何拆,都得认真拨一下法治的算盘,不能让权力成为庇护违规的“保护伞”。而当地如此的拆迁方式势必引发群众上访更甚之激发群众与当地政府的矛盾。
众所周知,党的宗旨要求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绝不是在百姓头上作威作福、为所欲为。这应该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发自内心、融入血液、指导实践的,而绝对不是只用来说教、口头承诺、虚于应付的。如今作为干部,不仅没有做到亲民爱民、为民服务,反而暴力强拆、殴打村民,暴露出了其为人暴力、本性恶劣的丑恶嘴脸,如此嚣张跋扈丧失了党性,泯灭了良心,如何不让人口诛笔伐,如何不让群众声讨唾弃。
其实,近年来关于“暴力拆迁”事件在媒体聚焦的镜头下并不鲜见。但是从这些事件中,我们不难看到基层党员干部的蛮横霸道、欺压百姓的现实情况。试问,这些暴力拆迁打人戾气从何而来?在笔者看来,应是其习性使然,更是其背后无形的权力在为其撑腰。
这些干部之所以热衷“全武行”,仰仗的是“权力大棒”,由此也折射 出其常年沉浸在特权之中,形成的使用公权力心浮气躁的习惯,也折射出基层干部教育管理的严重缺位,导致“权力老虎”跑出“笼子”为所欲为。因此,除了不断地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外,还要建立完善基层干部日常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彻底消除他们的特 权思想,这样才能让遇事就想上演“全武行”的党员干部们少一些戾气,多一些和气。
此事在经过各大新闻网站的曝光掀起的巨大影响后,泗水县县委县政府是否迅速对反映《山东泗水现场换装上演违规强拆大戏!》一事进行调查处理,积极回应?在此:笔者呼吁,当地县委县政府“应该及时督促”当地相关部门应该及时介入不仅有效地回应了民众的关注,也较好地引导了舆论影响和肃正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形象。
如今,距离该稿件发布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可处理结果仍在云里雾里,一直没有看到官方调查的结果。公众有权知道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
同时,对于该稿件的报道,山东省省委书记及相关纪检部门是否会引起重视呢?
对此,笔者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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