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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警察胡乱作为,依据什么法律“依法治国”?

时间: 2014-11-24 12:42 来源: 未知 作者: admin 收藏 百度搜索本文

岫岩警察胡乱作为,依据什么法律“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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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10日上午8时许,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红旗营子乡窝凤沟村民22岁的张日振,在自己经营的手机服务店接到了鞍山市公安局岫岩公安局红旗营子乡派出所的一纸传唤。

   近中午十一时,在张日振手机店替他看店的大伯见张日振回来,但是后面跟着一个辅警并用出警记录仪——摄像机跟着拍照。张日振大伯见侄回来赶忙说:你哪去了这么长时间,给你打电话也不接。好几个要来交话费的,我也不会。等你回来交,人家等不了,多耽误买卖啊。张日振很忧郁的告诉大伯,把门锁上。大伯问他怎么了,以为孩子在外面惹祸了。后面跟来的一个警察不耐烦的催促着,说去调查。并呵斥那辅警:让你看人,你怎么给放回来了。辅警嘟囔着:不是要把人带走吗?人家锁门还能不让锁?

   张日振被从红旗营子乡带走,家人一再追问什么事情人被带到哪里?下午经多方打听得知:张日振被带到了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刑警队的询问室。涉嫌的罪名是——寻衅滋事。在老百姓一头雾水之下咨询律师什么是寻衅滋事,张日振都做了什么事被追究了这么个罪名。

   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那么张日振又做了什么呢?由于张日振家有一大货车停在自家房后路边空地自建的停车场。20136月份后,同村的张献秋家经和同村村民换地建了处平房,要从张日振家的停车场开条路,两家产生纠纷。张日振将朋友家一报废车堵在了停车场的路头阻止张献秋家的开路。这一简单的民事纠纷怎么就要成为刑事案件了呢?警察积极努力开导张日振,让他赶紧承认了好赶紧回家。而且,自早上一传讯张日振就扣留了张的手机。

   历时近一天,岫岩县公安局法制部门等召开集体会议,在对张日振拘留与否上定不了结论。之后张日振又被岫岩县交警带到了交警大队,重新做笔录。之后又要被拘留,而且被扣驾驶证的十二分。

张日振家人和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奔走呼吁。终于在2014年10日2130分左右,张日振精神萎靡的和家人离开了岫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张日振从早上一直到晚上没吃一口饭,也没有给水喝。当家人问派出所为什么不给孩子饭吃不给水喝时,红旗营子乡派出所何所长说:我们警察也没吃饭。当问到:你们警察是一直跟着张日振的吗,他们抽烟怎么办?何所长回答:我们有询问室的监控。我们抽烟斗到外面抽。(也就是他们可以在外面吃喝)当张日振家人问及,张日振明确提出身体不适、难受时,为什么还要扣留一天不给吃喝时,何所长回答他不清楚。交警各给张日振处以驾驶证扣十二分的严重处罚,直至七天后仍然不给张日振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交警大队长如是解释:就是你们的派出所让我们弄的,你们不服就去复议吧!

    在举国认真学习,努力践行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岫岩的警察这么做是为什么呢?执法的的依据是什么呢?
http://www.zfjdw.org/show.asp?id=2294#userconsent#


(责任编辑: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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