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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干预文达集团集资案实属出力不讨好

时间: 2019-01-10 10:24 来源: 未知 作者: jxp 收藏 百度搜索本文

政府干预文达集团集资案实属出力不讨好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标题为“合肥:政府干预文达集资案3年半未果 债权人备受煎熬”(中国网2019-01-03),内容讲述安徽省及合肥市政府有关部门在法院审理和执行处理文达集团集资案期间进行干预,导致案件陷入停顿,至今3年半未果。
其实,关于文达集团集资的消息,早已不是什么新闻,而让人们关注的焦点是,当初政府进行干预无非是想把这起涉及人数众多的群体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初衷无可厚非,但结果是做了一锅夹生饭,以至于当事人去法院上访,接待人员双手一摊一筹莫展,既然政府已经插手了,法院想独立审判和执行,如果没有政府的指示,谁也不愿意承担为此带来的后果。而政府这边呢,为文达集团集资问题所成立的办事机构都是临时拼凑的草台班子,加上时间的不断延长和人员变动,谁也不愿意管这个“闲事”,最后让这起原本属于涉法案件,在行政的干预后,陷入了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
在这起案件中,最倒霉的当然是那些投资人,原本想贪图一些小利,结果连老本都收不回来,更惨的人如文中所述“债权人胡峰因为讨债无望而抑郁自杀,从债权人胡峰家属和文达集团签订的协议书,舆论网(公众号:anhuilixinde)看到:文达集团一次性支付胡峰安葬费10万元,并支付殡仪馆费用2万元,支付所欠胡峰本金149万,另外支付死亡赔偿金等项费用100万元。虽然文达集团最终偿还胡峰的借款,可是胡峰却带着遗憾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在这些债权人当中,还有许多和胡峰一样不幸的人,如张跃飞的家属任林,借给文达集团470多万。2015年初任林身患重病,家属要求文达集团法人谢春贵先拿出40万给其治病,谢春贵竟然一分不给,由于任林的病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任林最后含恨而去,任林去世后,她的债权登记在张跃飞名下。还有如程晋丽、朱家玲、毕磊家属等很多债权人积郁成疾……
如果说文达集团资不抵债,没有偿还能力,债权人也只能自认倒霉,但从文章中看到的真实情况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合肥)市委、市政府为了稳定的需要出面召集各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致使一些生效的判决不能执行,还有的诉讼被法院终止,南京的一家法院于2018年9月7日来到合肥,从文达集团账户上划走近涉案款3700万元。正当安徽这边忙于“协调”而未果,江苏某法院从文达集团执行走了3700万元。”
3700万,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一个国度,一样的法律,安徽的公民却眼睁睁的看到人家合法的拿走,而自己却干瞪眼,这滋味让债权人肝肠寸断也不为过。
政府干预的目的原本是为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其结果不但没有协助法院走完司法程序,反而捆住了法院的手脚,虽然立案、审判和执行都早于外省,但结果却让外省法院捷足先登,把3700万从文达集团的账户上给划走了。
合肥的债权人都是老实人,他们生在包公的故里,他们认为政府和法官一个个都是“包青天”,都是“秉公执法”,但结果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起案件由于政府的干预不但损害了政府的威信,受害最多的还是债权人。
最近在标明来源为“湖北日报”为来源的一篇文章,标题是“干预司法应受惩罚法官、检察官不应成替罪羔羊”,该文章的作者张明楷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明楷说:首先,必须使干预司法的人员承担责任、受到处罚。如果滥用职权干预司法的人员不会承担任何责任,不能受到处罚,那么,他们对司法的干预会越发频繁、越发严重。事实表明,有些错案就是由领导拍板造成的,但是,很少有领导因此受到处罚。换言之,事实上他们是裁判者、决定者,但他们不负任何责任,而是让其他人成为替罪羊,这当然违背常理。
文达集团集资案造成今天这样的后果,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这个问题尚在其次,最迫在眉睫的事情是,此事不可以无限期的拖下去,否则可能会引起更多的不良反应。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政府已经“插手”,就不要甩袖而去,而“不带走一片云彩”,而是总结经验,组织人员协助司法机关,注意是“协助”司法机关下达力度“治疗”这“后遗症”,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合肥中级法院对文达集团重组案件迟迟不肯立案,和政府之间相互踢皮球何时是个头?我们和广大网友拭目以待!(文/一兵)

(责任编辑: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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