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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白沟马兵被杀案是被蓄意谋杀 还是故意伤害

时间: 2014-11-04 10:47 来源: 泸州在线 作者: 泸州在线 收藏 百度搜索本文

2013年12月27号,在河北保定市白沟新城艳杰小超市门前发生了一起马兵被人谋杀的案件。

事情的经过

事发当天,晚上8点至10点左右,马辉主动约请马兵在马兵家喝酒,席间马磊回到过家中,看到二人在喝酒,也小坐了一会儿就走了,马辉以马磊对其态度冷漠为由,对马磊破口大骂,随即扬言叫人“办马磊”、要烧马磊的库房!马兵当时说:“那是我亲哥哥,你要叫人办他、烧他库房我就和你拼了”。说完就去厨房拿刀,马辉见状夺门而出,马兵就追了出去,到库房后没有看到马辉,当时时间是12点左右。20分钟后马兵接到了马辉的电话,约其到艳杰小超市谈烧马磊库房的事。

马兵到了超市门口,就停下了摩托车,去和马辉谈判烧马磊库房的事。作案车辆就停在了“马兵摩托车”的傍边,马辉与马兵交谈了几分钟时间,马兵在前向骑摩托车走来,马辉在后,就在马兵刚刚与马辉分开走向摩托车方向时,三嫌犯立即从艳杰小超市出来,两人上车驾驶车辆,接近马兵时猛踩油门,目标精准的撞向马兵,如果没有超市旁边的石阶阻拦,以其撞击的力度之大,足以使马兵致命!马兵躲开上身但双腿齐断、犯罪车辆前脸重度损毁、汽车轮胎爆裂。犯罪嫌疑人和马兵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

在马兵“毫无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嫌疑人李占军尾随在犯罪车辆后,见马兵被撞倒在地,立即用事先早已准备好的匕首,上前连补“三刀”,胸前“两刀心脏”,背后“一刀脊柱神经及肺部”,可谓刀刀致命!犯罪嫌疑人杀害马兵的手段残忍、分工明确。

根据监控录像显示(优酷网上点击白沟马兵即可看到真实视频),就在马兵双腿被撞成粉碎性骨折,心脏等致命部位深中三刀的情况下,三位嫌疑人非但没有报警,也没有惊慌失措的逃跑,更没有及时的将奄奄一息的马兵送往医院治疗,更为离奇的是马辉,这个马兵的亲堂兄,一不报警、二不救治,而是与在场三个杀人犯在死者身边“密谈”!并且还时常用手机灯光查看马兵的伤情,直到马辉的母亲及马兵的妻子赶到现场才报的警、叫了120。造成了马兵抢救无效死亡。

马磊、马兵系亲兄弟,马辉是其二位的堂兄弟,马辉长期吸毒且与社会闲杂人等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在别人眼中,他就是个“社会人”!马辉与马磊因为债务问题素来不和,经常扬言要“修理”马磊,并用汽油瓶威胁过马磊。并扬言烧马磊的库房。而马兵又是马磊的亲兄弟,故马兵在二人之间的地位也很尴尬。

白沟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罪定性

面对如此恶性的马兵被杀害案件(有整个犯罪过程的录像)白沟公安机关仅认为是偶遇的故意伤害案件!家属不服!认为马兵是被人蓄意谋害的,是几名犯罪人合谋故意杀人!白沟公安局只以量刑轻微的“故意伤害”罪诉至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现检察院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又已过卷到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了审判阶段!河北保定中院开庭中,持刀连刺四刀的李占军当庭承认:“过去把马兵杀了。”显然属于“故意杀人”,而不是“故意伤害”。开庭中马兵受害人的律师拿出了比公安机关更清晰的录像,当时检察官和三罪犯的律师已哑口无言。打破了所谓“偶遇、 “有冲突”的无理“臆断”甚至“徇情枉法”。

现阶段国家严厉打击杀人、放火等恶性犯罪,河北省白沟以集贸市场闻名于世,但杀人等恶性案件频出、执法部门这样重罪轻办、治安严重混乱、黑恶势力猖獗、金钱人情重于法、徇私枉法执法不力、人民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录像与电话联系记录等证据充分表明马兵一案,一是遗漏犯罪人;二是犯罪人供述矛盾重重、不合逻辑。写此反映一是供各级领导将此惨绝人寰杀人案查实查明正法律之威!二是将此惨案公诸于天下,使犯罪人难逃法网,给百姓一个交待!同时以慰马兵在天之灵!以慰马兵至亲伤痛之心!

此案有录像佐证(一是新天地公共录像;二是许氏按摸院录像)。预谋故意杀人性质非常清楚明了,根据监控录像显示,嫌疑人驾驶套牌车辆在马兵到达停车后仅一分钟也到达同一地点!嫌疑人驾驶套牌车辆在受害人马兵的摩托车旁(即嫌疑人所谓的买烟的超市门口)仅仅停留了一两分钟时间就实施犯罪,试问“一至两分钟时间”怎么可能“冲突”?为什么要开套牌车?显然不符合常理、不符合事实。所以马兵的家属认为,“买烟”、“冲突”只是杀人者的借口,等待受害人马兵的到来实施杀人才是嫌疑人真正的目的。公安将马辉这一重要犯罪嫌疑人排除在本案侦查之外!将这种极端恶性4人预谋“杀人”案件,直接篡变为现在罪行轻微的“故意伤害案”!还竟然将实施犯罪人之一张云鹏取保在外!这种现象显然是亵渎法律、放纵犯罪!

三名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马兵“素不相识”、“无仇无恨”整个事件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的情况下(白沟公安根据犯罪人供述认定),怎么会在三九极寒的深夜一两点出现在马兵的摩托车旁,一见马兵出现后,立即上前开车的开车在前撞人、拿刀的拿刀尾随补杀紧随其后,最终致马兵于死地!白沟公安认定“偶遇”、“冲突”产生此案根本不符常理!显属人为编造!事实上,马辉在马兵家里出来(注明:出来之前是马辉发12条信息叫马兵回自己家吃饭!马辉借酒扬言烧库房,冲出马兵家)。但马辉没有去仓库,而是直接去了案发地点附近,也就是说,马辉不在案发地点出现,马兵也不会过来!三位嫌疑人也不会几乎同时到来!没有这种“巧合”的可能!另外据查三嫌犯中宋立超是马辉同学!更重要的是马兵受害后,马辉与三名嫌疑人“密谈”20分钟之久!这些人在说什么?以上这些不应当查明吗?常理来说马辉见到自己的堂弟在奄奄一息之时,理所当然应当马上报警、马上通知马兵家人、马上应当及时组织救治……,可马辉非但无所作为,还与“凶手”交谈,放任自己堂弟的死亡!这种“与马辉无关的结论”可能吗?让谁能够信服?这背后究竟为什么?

录像显示马辉等四人交谈后,先来了几个人,其中有马辉的母亲白素然、马辉大哥马凯等亲属。更蹊跷的是不知什么关系的人胡立军也到场了,并且一直开车从白沟医院跟到高碑店市医院!次日清晨此人又跟到太平间!据查胡立军是司法部门人员,此人为什么到现场?这些人在白沟公安到来后没有第一时间进行询问侦查!亦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控制犯罪人!并且以有“伤”(注明:马兵被重创不可能致伤任何人)治疗为名将所有犯罪人放走!作为办案人凭什么? 

最重要的还有,本案案发当天,当地高阳公安机关找过马辉,询问其是否与一辆失窃车相关,这辆失窃车是不是本案中的套牌车辆呢?此事白沟公安亦不闻不问!将马辉至之此案之外!并且马辉事后给马兵的母亲打电话哭诉“对不起,我错了,我不是故意的”,这又是为什么呢?马兵家属多次向白沟公安告知以上情况,但这在白沟公安侦查中只字未提!

根据以上疑点,根据家属对马辉、马兵兄弟之间恩怨的了解,及马辉平时的社会背景和为人,认为本案的案件真实情况如下:

这起杀人案件,是马辉一手操纵的。马辉在马兵家出来,已经联络了这三名犯罪嫌疑人(联络方法有两种:1、给其女友打电话,约嫌疑人,因为其女友一直和“社会人”有关系;2、最有可能联络的是马辉的小学同学嫌疑人宋立超,因为嫌疑人之一的李占军住处就在案发地点对面。3、现在已经证实(电话比对)马辉与三犯罪人有电话联系)。

马兵到达事发地点,将摩托车停在了超市门口,去和马辉协商烧库房的事。就在马兵停车不到2分钟的时候,作案车辆就停在了“马兵摩托车”的傍边,马辉与马兵交谈了几分钟时间,作案车辆就在那等着!另外,三嫌犯相继下车时“均转头张望”马兵所在“位置”;马兵与马辉谈完后,马兵在前向骑摩托车走来,马辉在后几米,就在马兵刚刚与马辉分开走向摩托车方向时,三嫌犯立即从艳杰小超市出来,宋立超上驾驶室将作案车辆立即启动;张云鹏同时坐进副驾驶;李占军持刀在车左后尾随跟进;犯罪车猛撞马兵(详见监控录像),李占军上前连补三刀(详见监控录像)。接着在马兵被重创神志不清、奄奄一息的情况下,马辉与三杀人犯在现场“密谈”!直至马辉的母亲及马兵的妻子赶到现场才报的警、才叫120。接着就发生了公安放人、路虎车接人、司法人员到场等事件。事发后,马辉给马兵的母亲打电话说“对不起,我错了,我不是故意的”。 

马兵家属认为白沟公安的侦查结果与事实格格不入、漏洞百出、证据互相冲突、明属杀人罪,确定伤害罪避重就轻、遗漏犯罪人马辉。

时至今日,案件补充侦查已经查明马辉及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在案发之前确实存在电话联系!并且三名嫌犯供述开始说“没有联系”,现在事实查出“有电话联系”!如此重大事实,白沟公安却视而不见,借口“电话内容不知”作为敷衍!至今并未将马辉缉拿归案,致使马辉仍然游离案外;张云鹏这个犯罪实施者依然“取保候审”逍遥在外!

综合以上事实,本案事实清楚明了,如果没有马辉“引诱”,马兵不会出现在案发现场,如果没有马辉与三名嫌疑人之前的“策划”,犯罪致死马兵之时就不会那么明确的分工,有条不紊、各负其责!更不会有后来的“见死不救”、“不报警”,且“四人密谈”!故我们家属请求各级领导、机关责令”异地“彻查此案,避开白沟的重重阻碍,将有重大嫌疑的马辉拘捕归案,将取保在外的凶手张云鹏缉拿归案,严惩4凶手!还白沟一片安全的天地!

现在案件已经由检察院移送法院审判阶段,但案件事实仍然毫无进展,如果法院按照现有事实审理,必定会造成冤假错案,这不但让死者蒙冤,让家属不服!更会令我国的司法进程开倒车!为使案件得以顺利、公正、不徇私情枉法的得到侦破,使案情大白于天下!犯罪的以严惩!

(优酷网上点击白沟马兵即可看到马兵被杀真实视频)

 

来源:泸州在线

http://www.lzzx.cc/article-45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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