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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运管局置天下乘客生命安危不顾为违法车辆保驾护航

时间: 2014-08-15 10:22 来源: 呼声网 作者: 呼声网 收藏 百度搜索本文

实名发帖人:李双河 身份证:13232419651009113X   电话:13582165669

(我是本文发帖人,我对本文真实性、发帖和转帖行为负法律责任)

我是石家庄运河站的一名客车车主。

2013年11 月6日,我在掌握了大量事实证据的前提下,实名向河北省运管局举报:河北省石家庄裕翔客运公司运营的石家庄至安新客运站冀78349和石家庄至任丘班车冀65321,两辆班车均属伪造证件骗取行政许可的违规行为。

可是,河北省运管局在一年多后,给我的答复里却置事实真相不顾,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不顾,在对车主边建振没有做出任何处理的情况下,迅速办理了车辆更新手续,为违法车辆保驾护航!

裕翔客运公司帮车霸用假证获取真行政许可证

边建振是石家庄至安新客运站冀78349和石家庄至任丘班车冀65321的车主,两辆班车均属石家庄裕翔客运公司运营。

冀A78349在石家庄裕翔客运公司的登记信息核定载客栏清楚地宬写着35。而对此类车,河北省运管局核定载客人数为31人,才能下发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为了得到道路运班线经营许可的权利,车主边建振伪造了载客人数为31人的车辆登计证书和车辆行驶证书。

2010年5月20日,裕翔客运公司领导在明知边建振的车辆登计证书和行驶证都是假的前提下,仍然提交给了河北省运管局,石家庄——安新班线道路客运班线延续经营申请。

2010年5月27日,河北省运管局,在没有辨别证件真伪的情况下达行政许可决定。车辆数量壹量31座,经营期限2010年5月27日至2016年5月26日止。

我实名举报后运管局对问题车辆进行了变更

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多次向有关部门,对两辆违规车辆进行实名举报,造到车霸的疯狂报复,两次被其打伤住院,尾骨打裂,无人敢管!

2013年1月16日,我逮住冀A78349从石家庄运河桥站超员出站,再次向省运输管理局和石家庄运管处反映,运管处和运管处查证后作出责令裕翔客运公司暂停冀A78349车运营并收回道路运输证,取消其2014年春运资格的决定!

我以为这次上级领导会严肃处理此事,可是,没想到由此引来的是,我的车辆被边建振用私家车,在春运期间挡了8天不能正常运行。

2014年3月24日,我们以书面形势联名向运河桥车站、石家庄市运管处、河北省运管局的领导提出 对冀A78349车辆追求刑事责任的信件。

石家庄裕翔客运公司在收到我们信件后,没有积极的采取措施,反而当天向省运管局提交了关于《石家庄至安新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内对原车冀A78349车辆31座退出变更车辆的申请》。

三天后,也就是2014年3月27日,河北省运管局迅速作出了新车变更的许可!

河北省运管局竟如此搪塞冒死上访人

河北省运管局和石家庄市裕翔客运公司仅用了3天的时间,就将违法车辆包装一新,而对我这个冒着生命危险的上访者,却在一年以后的7月8日给予了所谓的答复。

面对我递交的车主载客31人的假证和客运公司的登记信息核定载客栏清楚地写着35的铁证。运管局领导拿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硬说石家庄裕翔客运有限公司依法取得的石家庄——安新道路班线经营许可依法有效。

在答复冀A78349车实际投入运营的车座位数与申领的道路运输证座位数不符时,运管局故意不说问题核心,采信运管处的伪证,面对铁的事实一口咬定没有超越许可的31座。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堂堂省运管局,为了包庇车霸,竟然不顾自己的形象和肩上的责任睁着大眼说瞎说,在没有对冀A78349车证不符的问题做任何处理的前提下,非说是对车证不符的问题做了处理后,下达了车辆变重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更令人不解的是,省运管局对我同时举报的冀A65321车一事只字不提。冀A65321车主边建振用同样的手法伪造证件骗取行政许可,在我举报后省运管局未作任何处理,快速的为他办理了更新车辆的行政许可。惊叹的是旧许可批的是31座,被省运管局在不处理旧车伪造证件骗取问题的情况下把更新的行政许可批成39座。这在全中国客车运营行业来说是极其罕见让人费解的。

不依法惩治车霸就不能给乘客提供安全的乘车环境

我们不知道边建振有怎样的后台?怎样的关系?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裕翔公司为什么如此袒护他?我们更不知道是谁给了河北省运管局如此置法律、法规不顾,置广大乘客的生死安危不顾的胆量?

我们只知道生命与我们只有一次,7.19沪昆特大交通事故已有43人遇难,43个家庭失去了亲人,他们该承受着怎样的痛苦和打击呢?河北省运管局的领导们难道你们的良心不是肉长的吗?难道党和国家赋予你的权力,就是让你为了个别人的利益而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吗?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一个个的车祸的悲剧不再重演,我恳请河北省运管局真正把乘客的安危放在心上,依法惩治车霸的违法行为,不再为违法车辆保驾护航,还客运站一片干净的天空,还所有的乘客一个安全的乘车环境!

来源:呼声网

http://www.husheng86.com/news_view.asp?id=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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