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目前的大好反腐形势,河北省唐山市一位民营企业 家惊喜不已,唐山国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唐山国华)曾经于2014年6月10日向国家有关单位实名举报:相关执法单位的包庇致使唐山国华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高科技民营企业
赵树彦,江苏沛县人,民主党派九三学社成员、著名选煤专家、资深研究员,孙越崎奖获得者,无压给料三产品重介质旋流器选煤工艺及设备的创始人。北京政协委员、中国选煤工程设备设计和制造的领军人物,美国丹尼斯公司实际控制人。
赵树彦是改革开放以后第一批大学本科毕业生,他远离家乡江苏,到唐山煤炭科学院工作。他带领研发团队,成功攻克国际性选煤科研难题,成为中外驰名的选煤 专家。他响应政府号召下海创办企业,组建了“国华集团”,并且把“唐山森普”和“唐山国华”两家公司,办成了国内选煤行业的龙头企业。
国华集团先后获得了30多项科研成果和20余项国家专利,设计并建造的项目约占国内炼焦煤选每场工程设计市场的70%;主持完成了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优质高效煤炭洗选示范工程》,2013年获煤炭工业科技进步一等奖,是30个一等奖项目主持者中唯一的民营企业。技术上的绝对优势让“唐山国华”不仅领先国内行业,亦领先美国8年。
目前国华集团在国内拥有7个子公司,其中最核心的4个在唐山,在海外拥有5个子公司。全资收购有60年历史、唯一历经6次经济危机而不倒的美国著名丹尼斯公司,使企业打开了进军国际市场的大门。
近年来,赵树彦的团队设计和承建520余座选煤厂,年处理能力7亿余吨,占全国选煤总量的三分之一。
2009年起,公司陆续投资十几亿建设“唐山国华”新办公楼、厂房和职工生活区,就是要继续扎根唐山,把国华办成百年民族企业!
赵树彦说,15年来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最让他骄傲的是中国选煤工业的技术面貌因他而改变,在国际上为中国争得了荣耀,同时也为唐山经济作出了贡献,2011年“唐山国华”缴税4451万元。
失误被骗遭人诉
2005年7月前,国有企业唐山轻工业机械厂(以下称轻机厂)经济效益差,大量人才流失,处于破产边缘状态,该场厂长兼党委书记是戴红军。
唐山国华公司董事长赵树彦应唐山森普同轻机厂的上级单位中国建材集团(以下称中国建材)董事长宋志平之邀达成协议,由国华公司董事长赵树彦等人注资3000多万元,与轻机厂合作对森普公司重组。重组的“唐山森普”由赵树彦团队控股57。5%(赵树彦占其中一半),并由赵树彦委派张永胜任重组的唐山森普董事长,国有企业中国建材委派戴红军任总经理。
此后,轻机厂迅速走出困境,扭亏为盈。
由于森普公司供应给客服的设备及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一再遭到客户的投诉,张永胜作为赵树彦委派的森普公司董事长多次被赵树彦严厉批评。2010年底张永胜、张春林联合要挟分家。
2011年3月,唐山国华和森普两家公司正式分家,赵树彦掌控唐山国华,他过去的合作伙伴张永胜掌控唐山森普。唐山森普成为唐山国华的主要供货商。
森普公司2011年9月底唐山森普突然停止向唐山国华供货;于2011年11月7日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华公司提起欠款8600万元的民事诉讼。
此后,唐山国华对双方账务进行清理,发现唐山森普至少欠唐山国华1500万元;因为唐山森普恶意漏掉1。56亿元唐山国华所付款项。
在河北省高级法院调解时,唐山森普称已将1。56亿元划入2010年底以前的欠款,截止2010年12月31日唐山森普的总应收款仅为5600万元,根本不是1。56亿元。
唐山国华的败诉究竟为什么?
唐山国华又对唐山森普提起“不当得利1。1亿元”的民事诉讼,唐山森普当庭提交了“247份合同”,该证据证实不仅包括李锁柱侵占巨资的乌海友谊项目,还涉及被张永胜、张春林、李锁柱等人侵占的众多项目。唐山市中院、河北省高级法院均未对247份证据予以司法鉴定。
报案公安无果
唐山国华清理查明:2004——2010年间,张永胜、张春林、戴红军、李锁柱等人利用其控制唐山国华财务、采购系统之机,采用私立账户、虚签合同等手段侵吞唐山国华大量设备款。仅2013年9月24日前,唐山国华就业局查出张永胜等人侵吞公款达1。5亿元;其中,私利账号转走4400万元,转入个人账号5300万元;虚签合同转走5300万元。仅仅李锁柱一个就分三次转入其个人账号1000万元。
2013年8月21日唐山国华向唐山市公安机关报案;26日唐山市公安机关告知张永胜协助调查,张永胜扔掉手机逃往加拿大。后张春林、唐敏飞相继抵达加拿大,一去不回。
经查,上述离开国华公司的犯罪嫌疑人串通在森普公司任职的戴红军,到2013年9月24日前,就已经利用各种手段侵占国华公司款项达1。5亿元人民币。其中用以私自设立的、只被他们秘密使用的国华公司账户转移的资金达4400万元,而直接转入个人账户的达5300万元,另外通过价格作弊的手段制作损害国华公司利益的合同,以使非法侵占的资金转移到他们可以控制、支配的其他账户达5300万元。
赵树彦又拿出两页公安局的文书。
一个是2013年9月29日的《受案回执》,一个是2013年9月30日的《立案决定书》。前者证实2013年9月25日受理文号为【唐公(经)受案字(2013)3244号】所报“李锁柱涉嫌职务侵占案”;后者证实案号为【唐公(经)立字(2013)3084号】立案决定于2013年9月30日正式立案。李锁柱先应该刑拘,离奇的是公安机关变更为监视居住,在监视居住期间仍然全国各地自由出差、各处串供、销毁证据;被控告人质问时,装聋作哑,谎称不知情。
无论依照哪部刑事法律,办案期限都已经超出,立案后就应该有结果;三笔汇款1000万元不是小数目,两个法人之间的业务合作,由对公账户直接汇款到个人账户是明显违法财经制度的行为,这样的行为还能够被认定为“合法”吗?
赵树彦指出:戴红军所在的森普公司有42。5%是国资股,并且戴红军是国有企业派驻森普公司的代表,其有法定的维护国有财产权益的责任,但是戴红军却在公司秘密通过代理人持有3%“干股”;其已经涉嫌侵占国有资产。
国有土地何权处置
2011年唐山森普起诉唐山国华拖欠货款8596。3388万元,唐山中院和河北高院分别于2012年1月9日、2012年6月26日作出作出2011唐民初字第223号一审判决和2012冀民二终字第30号二审判决。终审判决唐山国华向唐山森普支付以上欠款。判决生效后,该案于2012年7月12日进入执行程序。
诉讼过程中,唐山中院依据唐山森普申请,先后查封了唐山国华位于唐山市高新区的两块用于生产办公的土地,另外冻结了唐山国华的两个银行帐户。
京城知名律师郭永昌等专家表示,唐山森普的诉讼保全担保为其公司房产,但唐山森普的土地为无交易权的国有划拨地,其上的房产亦无法交易,相当于无价值,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保全担保。
无言的持续僵局
纵观整个案件的脉络,不管是民事的还是刑事的都存有不可思议的疑虑,从实体到程序、从证据到结果,总有令人不解之处。
更为恶劣的是,唐山市中级法院执行局配合森普公司恶意向中国法院网上传所谓“唐山国华科技失信”的虚假文件,在国内各大媒体网站上大量充斥“唐山国华科技失信被列入国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赵树彦榜上有名”信息,甚至曾被百度长期置顶,并被打上搜索页面红色警示行为,且至今未完 全消除,给唐山国华公司造成严重经济和名誉损失。
赵树彦说:九三学社继承发扬了五四运动“民主、科学”的精神,其宗旨是“强国富民”,作为一个老的社员,我一直秉承这样的宗旨,现在却遇到这样的窘境,不可思议。
他无奈的说:为什么河北省的案件就这么难?有真话就不能说理了?现在河北省委、省政府的副秘书长、省信访局长就是以前唐山市的领导,跟戴红军是同学关系,我们去上访也不知道是怎什么样的结果,法院不行、公安走不动,我们民营企业遵纪守法的经营,难道就真的没有说理的地方了?为什么一涉及到定居国外的人员,国 家的法律就那么的软弱无力?